定价:23.50 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汇编(2014年)

  • 作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出版社:学习出版社
  • 责任编辑:刘玉芬
  • 出版时间:2015年07月01日
  • 技术编辑:刘硕
  • 开本:1/16
  • 版次:第1版
  • 装帧:平装
  • 印次:第1次印刷
  • 字数:269000
  • I S B N:978-7-5147-0545-4
  • 语种:汉语

该书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所办内刊《成果要报》的部分文章摘要的汇编。为了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思想作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将2014年度《成果要报》中的83期作为汇编选入的内容。本书涉及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及军事、外交等诸多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是一部资料详实、文风质朴,可供广大读者,特别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学习借鉴的汇编著作,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新时期应“以公平促进效率、以效率实现公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研究员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在执行中带来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应向“以公平促进效率、以效率实现公平”的方向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消除计划经济下效率较低和绝对平均主义的痼疾,我国实行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理念和制度设计思路。这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也确实取得了解放生产力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明显成效。但是,这一政策取向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个“次优选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中程阶段”,如果继续以这样的政策取向来发展经济和处理社会关系,可能会加剧“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现象和矛盾。

这样的政策取向更加重视结果公平,意味着默认可以暂时牺牲公平以提高效率,在实践中必然是公平居后,往往不惜采取各种可以获得“立竿见影”短期效果的歧视性政策,人为制造等级差别,扩大不平衡性。例如,将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区分为主导者和补充者、受重点保护的和受限制的、可以获得特殊优惠待遇的和无权享受优惠政策的、严格监管的和放松监管的、受重视的和不受重视的,等等。

其结果是,一方面,各类企业都觉得自己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国有企业抱怨不能采取非国有企业可以采取的一些竞争手段,非国有企业抱怨不能进入只允许国有企业进入的领域,外资企业抱怨受到各种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限制;大企业抱怨社会负担重和受管制严,小企业则抱怨在土地、资金等方面不能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另一方面,一旦可以通过不公平的方式进行市场竞争和资源争夺,特别是这种不公平是由体制和政策造成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将减弱,并将更大的精力投向争取优惠待遇和政府寻租上。缺乏公平的政策取向,在长期将抑制更多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扭曲企业经营决策的方向,也必然会丧失效率。而且,当竞争不能公平进行时,要“兼顾公平”也是很困难的。

不仅在经济领域,在其他领域中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也带来了不少问题。例如,教育领域提出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将更多公共资源投入少数高校,导致各地中小学把办学目标瞄准为向顶尖高校输送尖子学生,地方教育资源向“重点学校”倾斜。其结果是,不仅出现靠关系和金钱择校、教学竞争低龄化、学生厌学情绪和失败感等不良现象,而且以大多数学生“竞争失败”(实现不了进顶尖大学的目标)为代价,制造出少数高分考生。这样的政策取向,不仅是不公平地配置公共资源,而且以高分竞争扼杀了年轻人的创新精神,也并未真正建成世界一流大学。

再如医疗领域,政府将更多公共资源援助优等(三甲)医院,导致这些医院人满为患,普通医院却门可罗雀。公办医院与民办医院更是处于不平等地位。一些所谓“一视同仁”的政策如同是让儿童与成年人进行竞争。这样的政策取向,其结果一方面是“看病难、看病贵”,另一方面却是医疗资源大量闲置。

总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催生揠苗助长式的扶优政策和政绩工程,强化“马太效应”的分化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有必要重新审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从短期看,公平与效率确实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互冲突,使人容易产生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印象。但从长期看,公平与效率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社会主义主张公平正义,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两者统一于“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质是要构建“以公平促进效率、以效率实现公平”的体制机制。因此,无论是弥补市场缺陷,还是规范市场秩序,政府的政策取向都应是构建和培育公平与效率的一致性和互补性,而不是放任和扩大公平与效率的对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公平正义放到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在具体的政策取向上,也要把制度公平放到比结果公平更加重要的地位。鉴于市场机制本身具有优胜劣汰的效应,政府无须再人为强化,不必“扶优助强”,而应“扶弱助小”,改变强者和弱者实力相差悬殊的状况,让强者面对相对势均力敌的竞争者。这对强者和弱者、大中小企业,都有激励创新的积极作用,有助于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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